海口港集裝箱碼頭有限公司 馬村港三期項目 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網上公開信息
2024-08-16
根據《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工作規范》的要求,現將《馬村港三期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相關信息公示如下:
建設單位(用人單位) | 名稱:??诟奂b箱碼頭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澄邁縣花場灣馬村港二區碼頭南側海域花場灣口 聯系人:符傳孔68631390 |
項目簡介 | 本項目擬建設1270米生產性碼頭岸段和100米支持性系統岸段,包括1個3萬噸級和1個7萬噸級集裝箱泊位、3個2萬噸級集裝箱泊位(近期可以多用途起步建設,適時改造為專業化集裝箱碼頭),并建設相應的堆場和配套設施,形成年通過能力集裝箱160萬標準箱和件雜貨85萬噸。本項目主要承接秀英港區集裝箱運輸功能搬遷,集裝箱貨種與現有的秀英港區一致;另外本項目不裝卸糧食、河沙等散貨(秀英區散貨主要搬遷至馬村港區擴建二期工程和馬村港區三期散貨碼頭),件雜貨運輸主要為澄邁油服基地建設提供物資運輸保障。 |
技術服務單位名稱 | 海南寰安科技檢測有限公司 |
技術服務項目組人員名單 | 王春寬、鐘國仁、劉家德、李志鋒 |
建設項目存在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 本項目在正常生產運行階段可能存在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為噪聲、高溫(夏季)以及事故狀態下可能接觸到腐蝕性物質及具有毒性的氫溴酸、八甲基環四硅氧烷、鋰電池電解液和膠水中多種有毒物質;獨居石中礦的放射性元素產生的電離輻射。 經過對本項目的綜合分析,根據類比項目的檢測結果和擬設置的職業病防護設施情況,預測在正常生產條件下,除夏季極端高溫天氣碼頭露天作業人員接觸的高溫強度可能超出職業接觸限值外,其余工人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濃度(強度)能夠達到職業接觸限值的要求。另外,危險貨物發生事故時,如防護不當亦可能接觸到高濃度的有毒物質。 |
評價結論與建議 | 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公布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的通知》(國衛辦職健發[2021]5號),本項目屬于裝卸搬運和倉儲業(行業代碼G59)中的裝卸搬運(行業代碼G591),屬于職業病危害因素風險等級為“一般”。 如果本項目在實施過程中能落實可行性研究報告中提出的有關防護措施及本評價報告所提出的補充措施與建議后,除夏季極端高溫天氣碼頭露天作業人員接觸的高溫強度可能超出職業接觸限值外外,其余工人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濃度(強度)能夠達到職業接觸限值的要求。項目建成投產后,預計在職業病危害防護措施方面能夠達到《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及其他國家和地方有關職業衛生法律、法規、規范和標準的要求,本項目職業病危害因素是可控的。 |
技術審查專家組評審意見 | 專家評審組同意通過該《預評價報告書》,評價單位按專家組意見修改《預評價報告書》。 |